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第11周至第14周,即2020年11月2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18日结束,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好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评教工作。
二、评教对象及评教主体
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请兼课教师、兼职教师、实训课教师)
评教主体:全体学生(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参加本次学评教工作)
三、评教要求
学生评教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为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保证评教结果的真实性,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坚持“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教学相长、提高质量”为原则,引导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2)为保证评教结果的可信度,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动员、组织和指导工作,合理安排上网评教时间,确保每个班级参评率不低于95%,同时杜绝代替评教现象的出现。
(3)学生在任何一台(校内外)能够上网的计算机上,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生评教平台均可进行评教活动。进行校内集中评教的二级学院如果需要使用学校计算机中心机房,请于11月17日之前,报至质量管理办公室(普湾校区各学院请直接与普湾校区计算机中心联系),由质管办负责与计算机中心协调安排评教时间及机房。每名学生评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每个时间段登陆学生人数不超过200人。在学校计算机中心机房进行评教工作的学院,原则上要求每个机房必须有教师或辅导员带队,组织学生完成评教任务。
学生评教结果经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与各院(部)评教结果一同反馈给各二级管理单位。
注:1.如有学生忘记本人学号或密码可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
2.在评教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各二级学院将问题集中后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159
联系人:高静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