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发现并及时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中的指导、传承作用,特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任务
1.听课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课堂教学或实践教学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
2.听课任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每次听课原则上不少于2学时。
二、听课要求
1.听课方式可以是随机安排,也可以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
2.听课安排要有节奏,原则上每月听课1次。
3.听课人员通过听课,要了解和掌握以下几方面情况:
(1)教师课堂教学基本情况:教师课前准备、教学态度、教师素质、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组织管理、教学效果等。
(2)学生听课基本情况:课堂教学秩序、学生学习状态、学习效果等。
(3)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4.听课人员每次听课需填写《听课记录》表,记录听课主要内容,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学生的听课情况作出评价,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及时与授课教师及相关教学单位沟通。
三、听课管理
1.听课人员可到质量管理办公室下载中心,下载《听课记录》表。
2.听课人员应在每学期的第十八周,将本人填写的《听课记录》表,提交到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统一保存。
本制度由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11月